民主生活会制度

发布者:体育部发布时间:2009-05-13浏览次数:720

 

民主生活会制度

        一、党支部每年召开一到两次民主生活会,遇有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每个党员都必须本着认真的态度过好民主生活会,不断增强组织观念,以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使自己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生活会必须坚持“从严治党、从严执纪”、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原则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,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,会中要胸怀坦白,交心通气,畅所欲言 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会议记录,并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。
        六、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(支部民主生活会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),要率先垂范,自觉参加。
        七、在民主生活会前,征求群众意见,请求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。